济南市卫生局采取措施加大力度保障食品卫生安全
2008/12/25 13:15:08
食品卫生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目前,全市共有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5027户,其中流通领域食品经营单位16230户,各类餐饮单位7294家。我局承担着全市食品卫生安全监督管理的艰巨任务。今年以来,该局在食品卫生监管中严格依照职责,针对我市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卫生问题,对食品流通领域的基础卫生防护设施、现场食品加工的卫生条件、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等方面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危害消费者食品卫生安全的违法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一)做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的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工作。在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针对节日食品特点,组织开展了年货、元宵、粽子、月饼等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在我局监督网站和新闻媒体发布,树立消费者信心。我局圆满完成了市人大、政协、奥运圣火传递、“信博会”、“文博会”、“京剧节”等十几项重大会议、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二)开展了流通领域桶装饮用水的卫生监督专项检查。贵阳市“竹源牌”桶装饮用水引发甲肝疫情暴发事件发生后,我局根据卫生部和省卫生厅文件精神,立即组织对我市场桶装饮用水市场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桶装水经营单位202家,并对30份桶装饮用水进行了抽样检测,将19份不合格产品的品名、厂名及不合格指标等内容通过新闻媒体及我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引导市民正确消费。(三)加大对重点食品的抽检力度,提高食品的卫生质量。根据省卫生厅下达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计划,我局对食品流通领域的速冻预包装米面食品、冷冻饮品、熟肉制品、月饼、面粉等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合格率100%。针对外地某系列含乳饮料标注不含防腐剂、稳定剂的情况进行核实,抽检8份样品作防腐剂指标检验,结果均检出苯甲酸,显示厂家涉嫌不实标注欺骗消费者,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对生产厂家和代理商进行了处理。对我市销售的烤鱼片等水产干制品中亚硝酸盐含量进行调查,抽检样品13份,结果有六成产品亚硝酸盐超标,我们对各类食品的检测情况,及时发布公告信息,提请消费者谨慎购买。(四)“三鹿”问题奶粉事件发生后,我局立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奶粉专项整治活动。对食品经营单位、学校托幼机构、医疗机构奶粉经营使用情况进行了拉网式检查,重点查处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不合格奶粉、冒牌奶粉和三无奶粉,共检查食品经营单位1161户,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奶粉,立即责令停止销售、使用并登记封存,同时彻底追查不合格奶粉的进货来源、销售渠道和销售范围,确保对问题奶粉市场清查工作全面落实到位。(五)不断推进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提高企业的自身管理水平。为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我们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在实施中以监管并重、量化评价、动态监管、公开透明、鼓励进步为原则,通过对单位的量化赋分,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分为ABC三级信誉度等级,其中A级单位为最高等级信誉度,对A级食品单位我局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告。目前我市共有A级食品单位152家。为便于消费者准确、直观、便捷地了解餐饮单位的卫生状况,我局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在餐饮单位推行公示制度,根据卫生状况的好差,在醒目处分别贴上笑脸、平脸和苦脸,目前有笑脸单位369家、平脸95、苦脸22家,维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监督权和选择权,推动了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管水平的提高。(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利用《食品卫生法》宣传周,开展了《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的社会宣传活动,接受群众咨询2千余人次,发放食品卫生宣传材料1万余份。利用新闻媒体和卫生监督网站宣传卫生法律、法规,报道卫生监督工作动态,全年向社会发布卫生监督信息649篇,各类新闻媒体、门户网站采用204篇(次)。
来源:济南市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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