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县高中自办食堂今起全部外包
2008/2/27 17:24:47

今天起,绍兴县的高中自办食堂全部退出,由社会力量“托管”(承包),教育部门规定,承包经营方饭菜的净利润控制在5%以内。

  绍兴县近日出台了《关于高中段学校食堂实行托管经营的指导意见》,意见规定从2008年起,绍兴县学校食堂按“管办”分离的原则,逐步推进后勤社会化改革,从“办食堂”向“管食堂”转变,为顺利实施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该县出台了《意见》,对高中段学校食堂实行托管经营。

  《意见》详细规定了托管(承包)经营方的准入资格,风险保证金数额(原则上交纳学生规模1500人以下10万元、1500人以上20万元的风险保证金)。在规范经营的前提下,逐步降低学校场地使用费,2007学年第二学期起托管(承包)经营场地使用费最高不超过营业额的8%,两年后降低到最高不超过5%,条件成熟时下降到零。

  《意见》明确,承包方要按教育局制定的营养菜谱,实行菜肴标准量化和限价制度,饭菜的净利润控制在5%以内。还制定了详细的奖惩制度和考核条例,如凡全年经营规范、师生满意度高的托管(承包)经营者可续包;凡考核列入全县学校食堂末三位且管理上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托管者将被取消资格等等。

  绍兴县一所高中食堂工作人员老鲁,因食堂“托管”而待转岗,他出言谨慎,“自办食堂好,还是托管好,还需拭目以待,不过一所学校食堂必须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经营者,一家垄断容易产生弊端。”

来源:绍兴网-绍兴晚报

作者:沈卫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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