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将对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追究责任
2008/3/5 12:30:38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宁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去年宁德市共检查涉药单位6748家次,查处案件518件,案值197.9万元,罚没款167.24万元,取缔无证经营54家,超额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同时,会议还对今年的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年内将抓紧制定《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对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将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去年检查涉药单位6748家

    去年完成全市100%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75%的乡镇卫生院和40%的门诊部、诊所及村级医疗机构的药房(库)改造任务。同时,在去年的专项整治中,全市共检查涉药单位6748家次,查处案件518件,案值197.9万元,罚没款167.24万元,入库134.62万元,取缔无证经营54家。

    全市农村药店已达233家

    据了解,在药品监督网络建设方面,争取到了市政府将药品信息员队伍与质监部门的安全协管员队伍合并统一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并给予经费支持;在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方面,积极解决勒海岛和边远山区群众用药安全问题,鼓励在渔排、少数民族地区开办药店,解决海岛渔排养殖人员和少数民族群众用药问题,截至目前,全市农村药店已达233家,占全市药店47.9%。

    重大责任事故将追究责任

    今年宁德市食品药品工作的重点将是抓紧制定《宁德市2008年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和《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把食品安全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目标和综合考核内容,并坚决取缔以专家、患者、公众人物名义作疗效证明,篡改广告审批内容,擅自夸大功能疗效,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保健品充当药品和违法食品广告等,对有严重违法广告问题的药品,采取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见习记者 张丽金)
来源:宁德晚报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