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县校园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有新突破
2009/1/6 17:32:36
校园食品安全是食品安全工作的热点。抓好校园食品食品安全,切实保障全县10多万师生的饮食安全,一直是绍兴县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2008年,浙江省绍兴县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抓建章立制,抓整顿规范,抓违规处理,抓管理创新,全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得到了新的加强。
一是学校放心店全面实行超市连锁直营。年初,对全县学校放心店实施了整改工作,从规范管理,特别是从方便服务住校生的角度出发,确定了从2008年春季开始,有住校生的初高中学校开设超市连锁直营店,没有住校生的小学放心店一律停办的刚性目标。通过直营后,各校放心店做到了四个统一(统一形象、统一配送、统一定价、统一进货),管理更加规范化。并实行质量明示制度、质量信用备查制度,食品安全得以保障。通过连锁直营,建立了快速、安全、价廉物美的校园购物服务体系,让学生真正得到了安全、实惠。
二是加强学校食堂整治与规范力度。为确保学校食堂整体安全水平,2008年绍兴县加大了对学校食堂的整治与规范力度。一是对学校食堂管理体制进行理顺。出台了《关于高中段学校食堂实行托管经营的指导意见》,建立和健全了经营者资格准入制度、经营风险保证金制度、限价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管理督查制度、奖惩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切实提高托管食堂的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加大了学校食堂的场所改造、设备设施购置力度。全年共计投入近1000万元,从硬件上彻底消除了D级学校(幼儿园)食堂,增加了A、B级的比例。经2008年度量化评级考评,全县学校(幼儿园)A级食堂数量有了适度增加(总22家,占食堂总数的10.1%,含待市级审核并报省级批准单位6家);B级食堂比率大幅度提高(总94家,占食堂总数的43.3%);C级食堂的比率大幅度下降(总101家,占食堂总数的46.6%)。三是制定了“绍兴县学校(幼儿园)食堂整治和规范标准”,对学校(幼儿园)食堂提出了具体的场所要求、设施要求、人员要求、管理要求及审批程序。通过整规,7所学校因网点调整注销了食堂卫生许可证,10所改为蒸饭制,20所改为配送制(含教学点),5所停办,全县222家食堂中已领证220家,正在领证2家。
三是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实行统一配送、定点采购,确保源头。为保障学校食品安全,绍兴县制定了《绍兴县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确保“优质、安全、价廉”的食品输入学校食堂,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含幼儿园)的大米、面粉、食用油、酱油、豆制品等主要食品均实施定点配送,其他大宗食品由学校组织公开招标定点采购。严禁学校(幼儿园)食堂外购熟食,禁止采购肉丸、贡丸等成品、半成品,严格控制油炸食品、冷冻食品。通过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定点采购等一系列措施。
文章来源:浙江省绍兴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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