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食堂整体经营权不得转包
2009/2/6 9:28:17
本报讯(记者张巍华)昨天,本报报道《假招租经理大学食堂行骗》后,吉利大学后勤服务中心值班负责人告诉记者,北京自然三水饮食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水公司)确实承包下学校第二食堂一楼,但合同中已明确规定不得将整体经营权转包给他人。 

    昨天上午,吉利大学后勤服务中心值班负责人介绍,三水公司已经营第二食堂一楼有四五年的时间。但校方在与其签订的合同中已约定,不允许整体经营权转包,只可出租档口。该负责人说,“这样转租会提高食堂承包价,增加学生压力,无法保障贫困学生的伙食。”但该负责人拒绝透露一楼承包价,只称是以较低价格出租。 

    对校方说法,三水公司法人代表姚宏说,“我们转让的只是管理权而非经营权”。当记者追问其他情况时,姚宏以“有事情需要处理”为由挂断电话。之后,记者多次拨打其手机均无人接听。 

    张海发失踪后,曾留下了一份三水公司转让食堂整体经营管理权协议的复印件。其中,双方在协议里第二条约定“公司100%股份出让费为××万元人民币”,乙方(即张海发)于2009年2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吉利大学第二食堂一层整体经营管理权也随股权转移而转移。 

    对此,吉利大学后勤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称,他将向领导汇报此事,考虑三水公司是否适合继续承包学校食堂。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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