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不执行食堂伙食标准
2009/3/3 10:33:12
兴化市大邹高级中学一学生向本报反映,他在学校代伙,开学初按每天10元标准缴纳了伙食费,但学校食堂的菜不好,达不到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
    该学生说,根据兴化市中小学2009年春学期“食谱进食堂”实施方案,所有实行包伙制的校内食堂,严格执行市统一下发的“兴化市中小学(幼儿园)2009年春学期周食谱”。食谱B标准为10元∕人·天,中午应有两样荤菜,并提供水果。但开学以来,他们学校中午只有一样荤菜,水果至今他们只吃过一次。
    记者在兴教[2009]25号文件上看到,兴化市中小学2009年春学期周食谱B标准中餐有两荤一素,并有一份0.3元的水果。
    兴化市大邹高级中学总务主任邹义和说,学校只有120人代伙,运营成本相对较高,上学期没有菜谱标准,学校以服务为主,适当赢利。本学期一开始延续上学期做法,逐渐过渡到规定菜谱标准。
    邹义和说,现在是开学第三周,前两周学校食堂中餐是一荤两素,没有执行规定菜谱,主要因为业务操作上有个试验过程。此外,食堂还要发人员工资,必须有一定利润。上周兴化教育局有人下来检查,学校已经开始尝试执行规定的周食谱。3月2日中午,学校已按规定菜谱,提供两道荤菜。
    对于中餐一份水果的要求,邹义和说,每天发一份0.3元的水果给学生,学校在执行上确有难度。学校将按每周1.5元的标准,给学生发放水果。来源:泰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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