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25日是哈市香坊区幸福镇某工厂食堂改善伙食的日子,晚饭时,工人们迫不及待地拿餐具打红烧肉,并美美地吃起来。来自望奎县 18岁的姜刚最爱吃红烧肉,可是当晚却一反常态只吃了几块土豆就提前离开食堂。饭后工友回到宿舍,看到姜刚在吃方便面,都讥笑他。然而,没过一会儿,同宿舍里的人开始陆续出现恶心、呕吐的现象,其他宿舍里的人也出现了同样状况。大家都说是饭菜有毛病。折腾了半天,症状逐渐减弱,大家就都睡觉了。
第二天,工人们听说工厂护院的两条狼狗死了,吃的是前一天晚上食堂的剩菜。
12月28日17时左右,食堂师傅准备包酸菜包子,拌馅时,发现里边有一堆黑色的东西,随后告诉了厂长,厂长拿东西去化验并报了警。联想起三天前大家晚饭后的症状,很多人认为,有人往饭菜里下毒了。
工人李某提供了一个细节,“当天上午,我去食堂发现姜刚在食堂里面,离切好的酸菜也就一米远。我当时问他干啥呢,姜刚说要给锅炉加水。而第一次大家都吃红烧肉时,就他没吃。”
警方经过侦查,很快确定姜刚为犯罪嫌疑人。警方将姜刚抓获后,他很痛快地承认了自己两次投毒的事实。
据姜刚交代,2008年12月24日晚,他与同宿舍张某因看电视选台发生争执,遂产生报复心理。12月25日17时左右,他见食堂没人,就来到食堂,抓了一把食堂碗架柜上的老鼠药,放入正炖着的红焖肉里。当天宿舍的人虽然恶心呕吐,但第二天都没啥事了,他看大家都没什么事,就想再报复一次。
2009年5月12日,哈市香坊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庭上,审判人员问姜刚:“你和同事一个人发生矛盾,为什么向食堂投放毒药,是否想到后果?姜刚的回答令人震惊,“我想报复张某,也没有其他方法,只有让大家都跟着受点罪。”
据悉,法庭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