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保证困难学生正常生活需要,合理稳定学校食堂价格,根据目前市场物价涨幅情况,按照国务院“增加对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食堂的补贴”要求,省委、省政府决定对全省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校食堂给予临时补贴。补贴范围:按照大中专院校在校生5%的比例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校食堂分别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0元/月的标准给予补贴;学校食堂,按照生均12元/月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由学校直接打入学生餐卡。同时要求学校食堂的主副食价格必须稳定在年初的价格标准之内,保证免费汤和免费调料的供应,1元以下的炒菜必须保证3—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