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生食堂价格稳定,12月初,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按照省属普通高校在校生40%的比例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以每生每月20元的标准,从2010年11月至2011年1月按3个月补助,对省属高校和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临时伙食补贴专项资金共计625.05万元。目前,政府抑制学校食堂饭菜价格上涨的措施成效正在逐步显现,学生食堂未出现明显涨价现象,教学生活秩序正常。
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学生食堂在保证饭菜质量的前提下,一律不得调整价格,要保证一定数量的低价饭菜和免费汤供应,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生活需求。学校要进一步拓展学生勤工俭学渠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更多的勤工俭学岗位,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常学习生活。(记者 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