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初,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按照省属普通高校在校生40%的比例确定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范围。并以每生每月20元的标准,从2010年11月起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个月临时伙食补助,下拨专项资金共计625.05万元。目前,政府抑制学校食堂饭菜价格上涨的措施成效正在逐步显现,大学学生食堂未出现明显的涨价现象,学生情绪稳定,教学生活秩序正常。
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学生食堂在保证饭菜质量的前提下,一律不得调整价格,要保证一定数量的低价饭菜和免费汤供应,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生活需求。学校要进一步拓展学生勤工俭学渠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更多的勤工俭学岗位,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