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名厨工集体辞职跳槽 6人未被新公司录用面临讨薪难
2011/1/7 16:38:26 来源:惠州日报

东江时报讯 (记者江勇龙)听闻食堂要易主,为保住饭碗,在仲恺高新区TCL通力电子(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通力电子”)D食堂工作的41名厨工,一夜间集体写申请辞职跳槽。但至昨日,却有6人未被新公司录取。

跳槽厨工

为保饭碗互相抄写内容相同辞职申请

41名厨工是市恒德兴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德兴公司”)聘用的,该公司自2002年起承包经营TCL通力电子D食堂至今,有部分厨工是工作了七八年的老员工。

“因听说公司1月1日起要停止向AV员工 (注:TCL通力电子员工)供餐,可能无事可做,现向公司提出辞职。”这是去年12月31日,恒德兴公司41名厨工提交的41份辞职申请书中的内容,除了辞职人的签名外,辞职理由和内容都是一样的。

恒德兴公司厨工称,因为TCL通力电子要与公司终止合同自行经营食堂,去年12月31日,TCL通力电子后勤工作人员找他们谈话,表示“愿意留下继续干的,写辞职书才能接受”。为了保住饭碗,除了4名已辞职走人和1名老厨工外,当晚其余41名厨工都互相抄写了两份内容相同的辞职申请书,一份提交恒德兴公司,另一份提交TCL通力电子。

今年1月4日上班后,41名厨工中仍有6名厨工未被录用。这6名提交了辞职书而未被TCL通力电子录用的厨工,他们还有一个月的工资未发,“都不知道找谁讨”。

恒德兴公司

辞职书仅交4天就到新食堂上班

“TCL通力电子提出要终止合同后,双方就食堂设备等方面还未能达成一致协议。”恒德兴公司老板贺先生说,“公司正在为全体厨工争取利益 (留下来继续工作)”,厨工们突然集体辞职,使得事情更加复杂。

贺先生说,一般来讲,辞工应提前1个月通知用人单位,辞职书仅交了4天,公司还没有同意或办理离职手续,大多数厨工就开始在TCL通力电子的新食堂 (即S食堂)上班了。

  TCL通力电子年龄超过60岁不予录用

1月5日下午4时许,记者在TCL通力电子采访获悉,D食堂对面是S食堂,中间仅隔一个篮球场,目前TCL通力电子员工食堂设在S食堂,食堂厨工绝大多数是恒德兴公司原来的厨工。

“辞职了,公司才能接收。”TCL通力电子一周姓后勤工作人员说,之所以部分写了辞职书的恒德兴公司厨工未被录用,原因是6个人年龄超过60岁已达到退休年龄。但据记者了解到,未被录用的厨工仅有一人年龄超过60岁,其余超过50岁。

东江时报将继续追踪报道此事。

律师说法

辞职应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

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李梦天律师认为,依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辞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恒德兴公司不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恒德兴员工辞职既未依法提前30日通知公司,也没有与公司依法办理相关离职交接手续,则双方的劳动关系仍未正式解除。对于员工应聘至其他公司或食堂工作,恒德兴公司方面可向员工及该聘用单位主张连带赔偿责任。 (江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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