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骋)记者1月11日从自治区物价局获悉,经过自治区政府相关会议研究决定,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联合运用价格调节基金629.235万元对我区普通高等院校和中职学校共131847名在校生(其中,普通高校69063人,中职学校62784人),按每人50元的标准补贴学校食堂。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关于稳定物价总水平、保障基本生活的有关通知要求,自治区物价局根据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天然气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提出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对我区普通高校和中职学校食堂进行补贴的方案,已请示自治区政府主管领导同意,正在抓紧实施。
目前,自治区财政厅已将此价格调节基金拨付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厅已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大多数学校,并继续抓紧资金拨付工作,各学校将迅速制定补贴方案,具体负责分配给各食堂经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