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中小学校食堂酝酿三年大升级 不合格不发证
2011/5/13 13:02:59 来源:水母网
昨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即日起,烟台将开展“学校尽心、学生舒心、家长安心、政府放心”学校食堂创建活动,力争三年内,全市中小学完成学校食堂的 改造升级,基本达到全市“四心学校食堂”创建标准。

    中小学校食堂三年内改造升级

    根据创建目标,2011年,全市各高校食堂、本行政区划内重点中学和职业学校将基本达到烟台市“四心学校食堂”创建标准。2012年,各县市区普通中学基本达到烟台市“四心学校食堂”创建标准。2013年各县市区小学基本达到烟台市“四心学校食堂”创建标准。

    据了解,烟台将把“四心学校食堂”创建活动与餐饮服务环节“百千万”示范创建活动进行结合,争取三年基本完成全市中小学校食堂的改造升级工作。

    “四心学校食堂”已开始申报

    记者了解到到,“四心学校食堂”创建活动将由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负责实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登义介绍,共分创建申报、组织检查和综合评审三个阶段,将于每年12月底前完成评审。

    4月20日至6月30日为创建申报阶段。各学校将按照《烟台市“四心学校食堂创建标准》查漏补缺,积极整改,自评合格后向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申报材料。

    材料审查合格后,从7月1日开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会同教育部门按照《烟台市“四心学校食堂”创建标准》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活动截止到10月31日。

    11月1日至12月30日,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将组织综合评审,将评审达标的学校食堂上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市区上报学校食堂进行抽查,抽查合格后发文公布,并颁发“烟台市餐饮安全管理示范食堂”牌匾。

    不具备相应条件食堂不发餐饮许可证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士表示,学校食堂、餐厅建设改造和设施设备配备是创建“四心学校食堂”的关键和重点,烟台将“四心学校食堂”创建活动与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两热一暖一改”工程紧密结合,为将来实施免费午餐奠定基础。

    另据了解,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对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卫生)许可证是否过期进行检查,严格执行“一堂一证”(即一个食堂一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原则,按照统一更衣、统一采购、统一切配、统一储存的要求进行整体规划和布局,每个就餐窗口必须纳入“四统一”管理。对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及时通报当地教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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