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不准承包给个人进行营利性经营,有条件的中小学食堂应由学校开办。实行餐饮企业托管的学校食堂,要公开招投标。
学校食堂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学校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必须持有个人健康证,进行定期体检和培训。
食堂采购要坚持索证索票制度,进货要验收,出入库要登记,建立台账。
学校食堂要认真落实食品留样制度。要建立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发生突发事件要果断处理,及时报告教育、卫生主管部门。
有条件的学校,可在重要部位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加强对食堂全方位的监控,保证师生的用餐食品安全。坚持学校食堂公益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