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政府了解到,近三年呼和浩特市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群众食品总体安全满意度达70%,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达75%,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85%。依法查办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率达到100%,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处置完成率100%,应公开的监督执法、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率达到100%;食品检验量达到每年4份/千人,其中农兽药残留的食品检验量不低于2份/ 千人。主动征集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并且有效解决、及时反馈,让群众满意。
??据了解,为建设“食安首府”,呼和浩特市将食品安全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所占权重不低于3%)、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行食品安全事故“一票否决”;食品安全综合评议考核优秀并排名本省(区、市)前列。县、乡级行政区域内全部科学划定食品安全网格,合理配备监管力量,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有效消除各类风险隐患。呼和浩特市还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食品安全规划作为政府专项规划出台,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并稳定增长,食品安全监管经费达到辖区常住人口平均每人每年15元。全市基本建成肉类、蔬菜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并稳定运行,覆盖率达到50%。全市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基本建成。农贸市场等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分布满足需求,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化率较高,每个旗县区至少建成1家符合标准的新建或改扩建综合型农贸市场。